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号
文章来源
关注微信公众号可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职分类考试考生交流微信公众号平台
老师答疑咨询电话:13856571402
第一条 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2年,前身为国家级重点中专--陕西交通学校。200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高等教育系列,隶属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陕西省唯一一所培养公路交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由校本部、自强校区和太白校区等三个校区组成,总建筑面积约23.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4亿元。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万余人,教职工439人。
第五条 招生对象: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学习形式 | 网上报名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第七条 考核办法
1、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45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各学校组织考试,使用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总分450分,每科各150分。
3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普高生”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为了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及甄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通过回答问题现场评分,满分300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校生”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包含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对于有技能证书及技能竞赛获奖的考生,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普高生”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 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13856571402